【资料图】
鲁网7月4日讯(记者 范金鑫)记者从7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生态环境厅立足省情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山东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经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全体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同时,修订了《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推进落实两个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把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纳入项目标准化考评和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培育重点内容,指导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推行标准化管理,使用工具化、定型化、标准化防控设施,常态化落实各项扬尘管控措施。同时,积极引导企业争先树优,对标对表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培育一批标杆企业和项目,带动本地区扬尘防治工作整体提升。
加大督导力度,将城乡接合部、城市新区作为治理重点,将工地扬尘、道路保洁、渣土运输作为监管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持续开展日常监督、督导帮扶、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大督导力度。用好警示、通报、约谈、经济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严肃查处工地扬尘防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严管重罚倒逼治理责任落实。
在开展专项整治方面,部署开展全省房屋市政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整治,进一步压紧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建设全过程、全方位扬尘治理监管,重点强化施工高峰期、重要节假日等关键时段的扬尘防治,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充分运用智慧监测手段,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扬尘治理成效再提升。指导各市充分运用扬尘在线实时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强化实时监测预警,提升扬尘治理智能化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智能监管、联动处置。
对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修订住建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明确施工作业、保洁作业的应急响应措施,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指导住建系统各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切实履行扬尘治理工作职责,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加大应急响应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未按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曝光,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